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校学生的先 进典型,激励我校学生坚守信念、担当作为。按照校长办公 会的精神,2022—2023 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工作以《学生奖 励标准》的相关内容为基本依据,具体事项和奖励办法如下:
一、荣誉称号及奖金设置
1、校长奖。“校长奖 ”是学校设置的最高荣誉,奖励在 校期间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或有特别突出事迹的学生及团
队。获得“校长奖 ”的学生个人或团队,颁发荣誉证书,一 次性奖励人民币 20000 元。
2、创业奖。“创业奖 ”是学校对创业成绩突出、创业学 分全校排名前 5 名,或创办正规企业有效运营一年以上,且 营业额达 10 万元以上的学生给予的奖励。学校向获创业奖 学生颁发“创业之星 ”荣誉证书,给予 5000 元奖励。
3、创新奖。“创新奖 ”是学校对创新能力突出、创新学 分(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 6 月 1 日)全校排名前 5 名的大四 学生给予的奖励。学校向获创新奖学生颁发“创新之星 ”荣 誉证书,给予 5000 元奖励。
4、优秀班集体。按照同类别、 同年级、 同层次(本、
专科)排名在前 5%的班级确定为“校级优秀班集体 ”,各奖 励班费 5000 元;按照同类别、 同年级、 同层次(本、专科) 排名在前 5.1%-10%的班级确定为“ 院级优秀班集体 ”,各奖 励班费 1000 元。若班级当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
评优秀班集体资格:班级中有学生受到退学处理(不含因病 退学、因出国退学)、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开除学籍处 分的;班级卫生责任区不达标的;班级发生打架斗殴、聚众 闹事、严重火灾等重大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
5、优秀学生社团。学校对工作富有成效、活动富有特 色、管理规范的学生社团授予“优秀学生社团 ”称号。根据 积分,排名第 1 的为一级社团,按专业社团和非专业社团积 分排名,分别评定二、三、 四、五级社团。其中,第 2 名为 二级社团,3-4 名为三级社团、5-9 名为四级社团,10-15 名 为五级社团。总积分排名为并列的,以“社团获奖 ”积分高 低对并列社团进行排序。学校对 1-4 级社团授予优秀学生社 团,给予“一级社团 ”奖励 10000 元活动经费,“二级社团 ” 奖励 5000 元活动经费,“三级社团 ”奖励 3000 元活动经费, “ 四级社团 ”奖励 1000 元活动经费。根据优秀社团评选结
果,对被评为“一级、二级、三级、 四级社团 ”的负责人, 颁发“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证书,并分别给予 1000 元、600 元、300 元、100 元的奖励。
6、优秀学生。学校对成绩优异、表现优秀的高素质学 生授予“优秀学生 ”称号。其中“优秀学生标兵 ”享受一等 奖学金 10000 元;“校级优秀学生 ”享受二等奖学金 2000 元。 学生上学年度需获得 1.0 个思品学分,未解除处分、体质测 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参评。
7、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对“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奉献 精神,工作能力强,开拓创新,业绩突出 ”的学生干部授予 “优秀学生干部 ”称号。“优秀学生干部 ”分为校级“优秀 学生干部 ”和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 ”两个层次。校级“优 秀学生干部 ”和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 ”由各组织成员投 票产生,候选人由各自学生组织的指导及管理人员协商确定,
候选人数量为各学生组织中优秀学生干部指标的 2 倍。体质 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 上学年度须获得 1.0 个思品学分,0.6 个博览群书学分,奖 励奖学金 3000 元/人, 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院、部级“优 秀学生干部 ”上学年度须获得 1.0 个思品学分,0.4 个博览 群书学分, 由学院和各主管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比例
1、“校长奖 ”每年评选一次,严格按条件评选,宁缺勿 滥。
2、“创业奖 ”每年在大四学生中评选一次,创业学分统 计截止时间为当年 6 月 1 日。
3、“创新奖 ”每年评选一次,创新学分统计时间为前一 年 7 月 1 日至当年 6 月 30 日。
4、“校级优秀班集体 ”按学生班级总数的 5%评比,全校 共 18 个;“院级优秀班集体 ”按学生班级总数的 5%评比,全 校共 18 个。
5、“一级社团 ”1 个,专业社团和非专业社团分别评定 二、三、 四、五级社团,“二级社团 ”各 1 个,“三级社团 ” 各 2 个,“四级社团 ”各 5 个,“五级社团 ”各 6 个。
6、“优秀学生标兵 ”按在校学生总数的 0.1%评比,按比 例全校共 15 名;校级“优秀学生 ”按在校学生总数的 0.1%-1% 进行评比,按比例全校共 120 名;院级“优秀学生 ”按在校 学生总数的 1.1%-4%进行评比,按比例全校共 422 名。
7、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按学生干部数量的 1%下发指 标,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 ”按学生干部数量的 9%下发指 标。根据班级、各学生组织民主投票,按比例校级“优秀学 生干部 ”82 人,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 ”755 人。
三、2022—2023 学年度“优秀班集体 ”评选名额一览表
学院 | 校级优秀班集体 5% | 院级优秀班集体 5% |
智能 | 5 | 5 |
建造 | 2 | 2 |
影传 | 2 | 2 |
艺术 | 2 | 2 |
商院 | 2 | 2 |
文法 | 2 | 2 |
护理 | 2 | 2 |
生科 | 1 | 1 |
合计 | 18 | 18 |
四、各学院、组织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表
奖项 学院 | 优秀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学 生标兵 0.1% | 校级 0.9% | 院级 3% | 校级 1% | 院、部级 2%-10% |
人工智能学院 | 4 | 32 | 107 | 16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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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造学院 | 1 | 11 | 38 | 6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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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 | 2 | 14 | 45 | 8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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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 | 2 | 14 | 46 | 7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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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2 | 15 | 49 | 8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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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 2 | 16 | 52 | 8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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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与护理学院 | 1 | 12 | 40 | 7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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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 1 | 6 | 20 | 4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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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 - | - | 20 |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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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 - |
| 5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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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组织 | - | - | - | 18 | 161 |
合 计 | 15 | 120 | 422 | 82 | 755 |
五、评选要求及上报时间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相关申报工 作,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评优评先工作,同时广泛听取广 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意见,深入发掘典型个人和集体,通过 深入、扎实、细致的工作,推选出优秀个人和集体。
2.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院要慎重审核所申报的个人 和集体,坚持民主评议、层层选拔的原则,宁缺毋滥。评选 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名额和比例、评选程序及奖励严格按 照《成功导航》 中《武昌理工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具体规 定执行。
3.注重结合、推进工作。各学院应认真领悟《武昌理工 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其中的原则、精神,把树立当代青年典 型与教育青年弘扬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 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结合起来,及时公示 评选结果。通过开展评优评先工作,集中展现我校青年学生 的进取精神和精神风貌。
4.把握进度、按时送报。各学院要把握进度、统筹规划, 确保在 9 月 13 日之前将电子档以及盖章签字版纸质材料报 送至校团委(校长奖材料 9 月 10 日之前交)。逾期不报、材 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共青团武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