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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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 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4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校学生的先 进典型,激励我校学生坚守信念、担当作为。按照校长办公 会的精神,2022—2023 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工作以《学生奖 励标准》的相关内容为基本依据,具体事项和奖励办法如下:

一、荣誉称号及奖金设置

1、校长奖。“校长奖 ”是学校设置的最高荣誉,奖励在 校期间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或有特别突出事迹的学生及团

队。获得“校长奖 ”的学生个人或团队,颁发荣誉证书,一 次性奖励人民币 20000 元。

2、创业奖。“创业奖 ”是学校对创业成绩突出、创业学 分全校排名前 5 名,或创办正规企业有效运营一年以上,且 营业额达 10 万元以上的学生给予的奖励。学校向获创业奖 学生颁发“创业之星 ”荣誉证书,给予 5000 元奖励。

3、创新奖。“创新奖 ”是学校对创新能力突出、创新学 分(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 6 1 日)全校排名前 5 名的大四 学生给予的奖励。学校向获创新奖学生颁发创新之星 ”荣 誉证书,给予 5000 元奖励。

4、优秀班集体。按照同类别、 同年级、 同层次(本、

专科)排名在前 5%的班级确定为“校级优秀班集体 ”,各奖  励班费 5000 元;按照同类别、 同年级、 同层次(本、专科) 排名在前 5.1%-10%的班级确定为“ 院级优秀班集体 ”,各奖 励班费 1000 元。若班级当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


评优秀班集体资格:班级中有学生受到退学处理(不含因病 退学、因出国退学)、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开除学籍处 分的;班级卫生责任区不达标的;班级发生打架斗殴、聚众 闹事、严重火灾等重大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

5、优秀学生社团。学校对工作富有成效、活动富有特   色、管理规范的学生社团授予“优秀学生社团 ”称号。根据 积分,排名第 1 的为一级社团,按专业社团和非专业社团积 分排名,分别评定二、三、 四、五级社团。其中,第 2 名为 二级社团,3-4 名为三级社团、5-9 名为四级社团,10-15 为五级社团。总积分排名为并列的,以“社团获奖 ”积分高 低对并列社团进行排序。学校对 1-4 级社团授予优秀学生社 团,给予“一级社团 ”奖励 10000 元活动经费,“二级社团 奖励 5000 元活动经费,“三级社团 ”奖励 3000 元活动经费, 四级社团 ”奖励 1000 元活动经费。根据优秀社团评选结

果,对被评为“一级、二级、三级、 四级社团 ”的负责人, 颁发“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证书,并分别给予 1000 元、600 元、300 元、100 元的奖励。

6、优秀学生。学校对成绩优异、表现优秀的高素质学  生授予“优秀学生 ”称号。其中“优秀学生标兵 ”享受一等 奖学金 10000 元;“校级优秀学生 ”享受二等奖学金 2000 元。 学生上学年度需获得 1.0 个思品学分,未解除处分、体质测 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参评。

7、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对“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奉献 精神,工作能力强,开拓创新,业绩突出 ”的学生干部授予 “优秀学生干部 ”称号。“优秀学生干部 ”分为校级“优秀 学生干部 ”和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 ”两个层次。校级“优  秀学生干部 ”和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 ”由各组织成员投  票产生,候选人由各自学生组织的指导及管理人员协商确定,


候选人数量为各学生组织中优秀学生干部指标的 2 。体质 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上学年度须获得 1.0 个思品学分,0.6 个博览群书学分,奖   励奖学金 3000 /人, 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院、部级“优 秀学生干部 ”上学年度须获得 1.0 个思品学分,0.4 个博览   群书学分, 由学院和各主管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比例

1、“校长奖 ”每年评选一次,严格按条件评选,宁缺勿 滥。

2、“创业奖 ”每年在大四学生中评选一次,创业学分统 计截止时间为当年 6 1 日。

3、“创新奖 ”每年评选一次,创新学分统计时间为前一 7 1 日至当年 6 30 日。

4、“校级优秀班集体 ”按学生班级总数的 5%评比,全校 18 个;“院级优秀班集体 ”按学生班级总数的 5%评比,全 校共 18 个。

5、“一级社团 ”1 个,专业社团和非专业社团分别评定 二、三、 四、五级社团,“二级社团 ”各 1 个,“三级社团 2 个,“四级社团 ”各 5 个,“五级社团 ”各 6 个。

6、“优秀学生标兵 ”按在校学生总数的 0.1%评比,按比 例全校共 15 名;校级“优秀学生 ”按在校学生总数 0.1%-1% 进行评比,按比例全校共 120 名;院级“优秀学生 ”按在校 学生总数的 1.1%-4%进行评比,按比例全校共 422 名。

7、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按学生干部数量的 1%下发指 标,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 ”按学生干部数量的 9%下发指 标。根据班级、各学生组织民主投票,按比例校级“优秀学 生干部 ”82 人,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 ”755 人。

三、2022—2023 学年度“优秀班集体 ”评选名额一览表



学院

校级优秀班集体 5%

院级优秀班集体 5%

智能

5

5

建造

2

2

影传

2

2

艺术

2

2

商院

2

2

文法

2

2

护理

2

2

生科

1

1

合计

18

18

四、各学院、组织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表



奖项

学院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

生标兵

0.1%

校级

0.9%

院级

3%

校级

1%

院、部级

2%-10%

人工智能学院

4

32

107

16

140


智能建造学院

1

11

38

6

51


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

2

14

45

8

71


艺术设计学院

2

14

46

7

66


商学院

2

15

49

8

69


文法学院

2

16

52

8

76


健康与护理学院

1

12

40

7

60


生命科学学院

1

6

20

4

36


继续教育学院

-

-

20

-

20


国际教育学院

-


5

-

5








校级学生组织

-

-

-

18

161

15

120

422

82

755

五、评选要求及上报时间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相关申报工 作,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评优评先工作,同时广泛听取广 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意见,深入发掘典型个人和集体,通过 深入、扎实、细致的工作,推选出优秀个人和集体。

2.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院要慎重审核所申报的个人 和集体,坚持民主评议、层层选拔的原则,宁缺毋滥。评选 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名额和比例、评选程序及奖励严格按 照《成功导航》 中《武昌理工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具体规 定执行。

3.注重结合、推进工作。各学院应认真领悟《武昌理工 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其中的原则、精神,把树立当代青年典 型与教育青年弘扬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 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结合起来,及时公示 评选结果。通过开展评优评先工作,集中展现我校青年学生 的进取精神和精神风貌。

4.把握进度、按时送报。各学院要把握进度、统筹规划, 确保在 9 13 日之前将电子档以及盖章签字版纸质材料报 送至校团委(校长奖材料 9 10 日之前交)。逾期不报、材 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共青团武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 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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