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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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3-11-14 点击量:

各学院学生会:

今年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根据《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做好我校第十三次学代会的准备工作,请各单位于近期组织召开本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同时完成学生会组织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各学院学生会按照《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在10月27日前召开学代会。

二、主要任务

1、听取党总支、院团委对学生会的指示;

2、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选举出席学校第十三次学代会的代表。

三、召开办法

1、各学院召开学代会前,须向本学院党总支、校学生会提交书面请示件,请示件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时间、会议议程、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建议名单。经批准后,学院学生会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学代会。

2、出席二级学院学代会的代表应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应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协商,可以由团支部、班委会推荐,也可以由学生会在征求基层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代表人数不低于学院全日制在校生的1%。

3、二级学院学代会要按照校学生会分配的名额,采取差额选举方式,选举出参加校第十三次学代会的代表,差额比例为20%。出席校学代会的代表候选人由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提名。

4、会议结束后2日内,应按照《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将选举出参加校学代会的代表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校学生会。

四、注意事项

1、二级学院学生委员会人数一般为7-9人,设主席团不超过3人,由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差额选举产生。

2、二级学院学代会应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选举。

五、有关要求

1、在筹备工作中,要加强学生代表意识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使团员明确召开学代会的意义和要求,熟悉掌握团内选举的原则和程序,积极参与各项工作。

2、各学院学生会在筹备召学代会的过程中,要及时向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汇报准备情况。

召开各二级学院学代会是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学院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证二级学院学代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迎接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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