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指学生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与培养目标规定,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教学活动。按照性质可分为认知实习、专业见习和毕业实习,按照管理形式可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集中实习是指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到学校实习基地进行的实习;分散实习是指由学生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学院批准,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在确保实习安全和实习效果的情况下独自进行的实习。两类实习都须在教师指导下完成。
一、实习成绩构成
实习总成绩包括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和实习单位评定成绩。其中集中实习总成绩构成比例是 7:3;分散实习总成绩构成比例是 6:4。
二、指导教师对实习评分标准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包括个人实习计划、实习记录(周记)、实习现场表现或实习岗位内容、实习报告四个部分,比例为 1:4:2:3。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分标准如下: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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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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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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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实习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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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实习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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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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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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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习目标明确(2 分);较明确(1 分);不明确(0 分);
2. 实习计划完整(3 分);较完整(2-1 分);不完整(0 分);
3. 实习内容具体(3 分);较具体(2-1 分);空洞(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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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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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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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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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可行性强(2 分);一般(1 分);无计划(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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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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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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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周 1 篇,字数 500 字以上,按时提交,得 14 分;
2. 每增加 1 篇,得 1 分,满分为止;
3. 每延时提交 1 篇扣 0.5 分;
4. 没有周记的为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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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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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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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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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容详实,细节清晰,重点突出,格式规范(10-8 分);内容一般(7-1 分);内容空洞(0 分);
2. 佐证材料齐全(图片、音频、视频、联系电话),能充分证明实习过程的真实性(8-7 分);佐证材料比较齐全(6-3
分);佐证材料不齐全(2-0 分)。
3. 周记有一定的总结和反思(2 分);一般(1 分);没有总结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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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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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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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格遵守实习操作规程和实习单位工作纪律(10 分);基本遵守操作规程和纪律(9-1 分);不遵守(0 分);
2. 遵守实习单位考勤纪律,旷工一次扣 2 分,20 分扣完为止;
3. 因私请假、迟到、早退每次扣 0.5 分,20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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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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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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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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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认真,一丝不苟(10 分);一般(9-1 分);不认真,应付实习(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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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岗位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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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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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岗位与专业紧密结合(10-9 分);实习岗位与学科相关
(8-7 分);实习岗位与学科(专业)较相关(6-5 分);不相关(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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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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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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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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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任务明确,内容与专业紧密结合(10-9 分);实习内容与学科相关(8-7 分);实习内容与学科(专业)较相关(6-5
分);不相关(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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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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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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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在 3000 字以上(6 分);字数在 2500 字以上(5 分);字
数在 2000 字以上(4 分);字数在 1500 字以上(3 分);字数在 1500 字以下(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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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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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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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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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有思想,有完整的经验与体会,具有借鉴性、启发性
(8-7 分);有一定的经验与体会(6-1 分);没有总结(0分);
2. 运用专业知识自主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8-7 分);在老师的指导下运用专业知识解决了某些实际问题(6-1 分);没有解决问题(0 分);
3. 格式规范,条理清晰(4-3 分);条理较清晰(2-1 分);条理不清晰(0 分);
4. 语句通顺、没有错别字(4-3 分);语句较通顺(2-1 分);
语句不通顺(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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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习单位评分标准
实习单位评定成绩由考勤、态度与表现、专业能力三个部分成绩构成,比例为 2:3:5。实习单位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其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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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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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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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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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遵守实习单位考勤纪律,旷工一次扣 5 分,扣完为止;
2. 因私请假、迟到、早退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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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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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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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从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老师的安排(5 分);
2. 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10 分);
3. 工作主动热情,认真负责,敬业爱岗(10 分);
4. 团队精神好,协调能力强(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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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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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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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20 分);
2. 虚心学习,进步很快(10 分);
3. 能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10 分);
4. 创新性地开展工作,解决技术难题(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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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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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习测评管理
1、指导教师须开设实习班课,应用蓝墨云平台对实习进行管理。
2、指导教师对实习周记(记载)、实习报告等,须在一周内批改完毕并公布成绩。实习结束后及时合成实习成绩。系主任对实习成绩进行复核并签字,由指导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五、实习直接确定为优秀或不及格的条件
1、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直接确定为优秀:
(1)为实习单位或学校争得荣誉;
(2)为实习单位或学校做出较大贡献;
(3)与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4)成为实习单位工作(业务)骨干;
(5)被实习单位表彰或奖励。
2、以下情形之一,直接确定为不及格:
(1)违法违纪、有损学校和实习单位形象;泄露实习单位机密;
(2)给实习单位带来较大损失;
(3)实习周记或实习报告弄虚作假;
(4)出勤率低于三分之二。